由于煤礦井下溫度高,濕度大,煤塵多和設備安裝、使用、檢修不符合有關規定等因素可能造成隔爆型電氣設備失爆,給安全生產造成嚴重威脅,因此必須針對井下條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失爆現象的發生。 隔爆型電氣設備失爆的主要原因有: (1)外殼嚴重變形或出現裂紋,防爆接合面的緊固件不符合標準要求,使外殼的耐爆性能達不到規定要求而失爆。 (2)隔爆接合面嚴重銹蝕,或有較大的機械傷痕、砂眼等,隔爆間隙超過了規定值,使隔爆型電氣設備起不到隔爆作用。 (3)電纜的引人裝置上沒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壓緊裝置不符合標準要求而造成失爆。 (4)外殼內部隔爆空腔由于接線柱、絕緣套管燒毀而連通,內部爆炸時產生過高的重疊壓力,超過了外殼的耐爆強度而失爆。 因此,必須嚴格執行GB3836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的各項規定,使煤礦井下
防爆電氣設備的失爆率保持為零。